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赢客户未必能赢得订单,“输”一回才会有成交机会

来源:优训企业管理      作者:admin       发布时间:2022-01-15

“让我笑。让我有好的心情,才可能购买!让我笑意味着我对你表示同意,而你需要我的同意才能够完成交易。”
—— 杰弗里•吉特默《销售圣经》

客户的需求往往不止一个,一定有最看重的方面,其次看重的方面。因此,做销售不必对客户提出的任何想法、异议都抱着“说赢客户才能说服客户”的心理。有经验的销售人员都会懂得“赢得胜利、容忍小节”的道理。本文为读者提供两则案例,大家可以一起来思考。

实战案例一:

销售人员:“经过反复比较,您一定能看出来,这台传真机无论是质量、速度还是其它功能,都比其它几个品牌要好。”
客户:“你说的不错,只可惜它的外型设计有点奇怪,颜色也不是我最喜欢的,我比较喜欢象牙白!”
销售人员:“外型怎么会奇怪呢,现在的传真机大多是这样的!再说黑色最大方,大家都喜欢黑色,您买了不会错!”

实战案例二:

销售人员:“目前的个人电脑行业竞争非常激烈,我们为了完成业绩已经降低了售价,给您的价格可是最低价。”
客户:“好吧!电脑我就不跟你讲价了,5200元。你刚才说那个电脑桌要230元,我看200元,凑个整数总可以吧!”
销售人员:“这个电脑桌现在搞特价,根本没赚钱!要是有得赚的话,减个30元也没关系,对不起,实在不能给您优惠了!”

案例分析与启示:

如果你是上面的两位客户,不知道你会不会购买呢?如果是我,我大概会走人,至少心里不会舒服。在这两个案例中,销售人员都犯了一个明显的错误:他们对客户提出的不管是问题或看法,一概用自己的想法去强迫客户接受。

在这种情况下要是能把货卖出去,只能说明销售人员的运气不错。反之,如果客户因为觉得卖家咄咄逼人而决定不买,一点也不意外。

案例一中客户对产品的主要性能(传真质量与速度、功能)都己认同,案例二中客户对电脑主要部分的价格也已接受,可以说,都已经有九成以上的购买意愿了。最后提出一些主观的看法(外型、颜色、电脑桌的价格等),只是些次要的小问题。

聪明的销售人员都知道,在这些小地方可以顺着客户,略做让步或把客户的注意力转移到主要的关注点上,往往事半功倍。反之,对客户的每个想法、异议逐一反驳,不留情面,结果只能适得其反。所以做销售,千万不要以为说赢了客户就会成交。给你钱赚还被教训一顿,换了你也不能接受。

异议处理中的“忽视法”

平日在课上讲到客户异议处理时,有一招“忽视法”很有道理。销售人员拜访经销商,老板一见面就抱怨说:“这次空调机的广告为什么不找成龙拍?如果找成龙的话,我保证早就向你再进货了。”

“忽视法”是当客户提出异议,并非真想获得解决或讨论,也影响不到眼前的这笔交易。此时,销售人员只要面带笑容同意就好了。常用的应对方法有两种:一、微笑点头,表示“同意”或表示“听见了您的话”;二、回应“您真幽默!”或“嗯!真是高见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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